為大幅提升物業服務水平,《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已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根據《條例》,將協調城市管理、公安等諸多部門,落實執法管理進小區,對違法行為予以依法處理。
據了解,自《條例》實施之日起,安徽省即刻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“物業服務提升”行動,重點圍繞住宅室內裝修、違章搭建、毀綠種菜、違章停車、小區治安、環境衛生、設施設備維修養護、服務項目退管、物業服務合同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展開集中治理,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存在的突出問題。
根據《條例》,要求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加強統籌協調,督促街道(鄉鎮人民政府)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,協調城市管理、公安、工商、環保、衛生、城鄉規劃、園林等諸多部門,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、治安消防、環境衛生、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,落實執法管理進小區,建立違法行為投訴登記制度,依法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行為。
《條例》明確指出,把業主的評價意見作為對物業服務企業考核評價的重點內容,建立物業服務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,堅決淘汰信譽差、服務水平低的企業,抓好物業管理規范化示范項目創建,力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物業服務項目和物業服務品牌。
同時,要求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搭建物業服務信息化管理平臺,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借助移動互聯網、物聯網等技術,推進智能樓宇、智慧物業建設,促進物業服務轉型升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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